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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25-2026学年国家励志奖学金评选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6-10-09 浏览:次 来源: 作者: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根据《财政部 教育部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退役军人部 中央军委国防动员部关于印发〈学生资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财教〔2021〕310号)、《财政部教育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调整高等教育阶段和高中阶段国家奖助学金政策的通知》(财教〔2024〕181号)、《广东省财政厅等五部门关于印发〈广东省学生资助资金管理实施办法〉的通知》(粤财规〔2026〕1号)、《广东省财政厅关于清算安排2026年高等教育学生资助资金的通知》(粤财科教〔2026〕72号)及《英国威廉集团官网全日制本专科国家奖助学金实施办法》等相关文件要求,现就做好2025-2026学年国家励志奖学金评选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对象

2025-2026学年认定为家庭经济困难的二年级及以上全日制本专科在校生(含顶岗实习学生)。

二、基本申请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3.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

4.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5.评审学年度没有必修课程补考或重修,加权平均成绩排名及综合素质测评排名务必均在专业的50%以内,择优推荐;

6.2025-2026学年认定为家庭经济困难,生活俭朴。

三、申请及评审程序

符合申请条件的学生按要求填写并向所在学院提交《2025-2026学年国家励志奖学金申请审批表》(电子版和纸质版)及获奖证书复印件等。

以上获奖证书及其他佐证材料时间必须为:2025年9月1日—2026年8月31日。

四、奖励标准及资金发放方式

国家励志奖学金的奖励标准为每人每年6000元,学校一次性发放奖金至学生本人的银行卡。

五、注意事项

1.《2025-2026学年国家励志奖学金申请审批表》申请理由、推荐理由等须按要求填写,其中院系意见保留原有的内容不要删除,无需上交,由各二级学院存档;

2.各学院务必按分配名额进行评选,推荐人选不得多于分配名额,未经允许本科和专科名额不得混用;

3.同一学年内,一个学生不能同时获得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

4.已办理休学手续的学生不能申请国家奖助学金。